2025年消费欺诈退一赔三的法律法规
消费欺诈 “退一赔三”,主要依据《中国买家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。
该条约明确指出,若经营者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,应当根据买家的需要增加赔偿其遭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者同意服务的成本的三倍。假如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,那样统一根据五百元赔偿。
销售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的产品;采取不真实或者其他不正当方法使销售的产品份量不足;以不真实的产品说明、产品标准、实物样品等方法销售产品;作不真实的现场演示和说明;借助广播、电视、电影、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产品作不真实宣传等多种情形。
只须经营者的行为符合上述欺诈概念,买家就有权依据《买家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倡导 “退一赔三” 的权利。
消费欺诈如何处罚企业?
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《侵害买家权益行为处罚方法》第十四条等规定进行惩处。
对于经营者的欺诈行为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,可视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没违法所得,则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紧急的,还可责令企业停业整顿、吊销营业执照。
企业长期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经调查核实存在消费欺诈行为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除去需要企业对买家进行赔偿外,还可没收其违法所得,并依据违法所得数额处以罚款,若情节恶劣,可直接责令其停业整顿,直至吊销营业执照。
企业的消费欺诈行为情节紧急,达到《中国刑法》中关于诈骗罪等有关罪名的构成要件,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除此之外,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产品效果、伪造产品产地等欺诈方法,很多骗取买家钱财,数额较大,除去会面临有期徒刑、拘役,还会并处罚金等刑罚。